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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展播——泾县云岭镇建设村汪中康家庭事迹材料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12 16:32    浏览次数:


汪中康,男,汉族,党员,住云岭镇建设村第六组,现年46岁。作为一位公民,他知法懂法,以法律为干事创业的准绳;作为一家三口的顶梁柱,他心系家庭,鼓励家人学法用法,是妻子眼中的好丈夫,女儿心中的好父亲;作为一名村干部,他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以饱满的热情和高度的责任感忠实地践行着职责,深受领导、同事好评。他虽是普通公民,却把和谐平安作为根本出发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领群众以法为先,为全村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

基层问题错综复杂,群众矛盾千变万化,到村里工作不久,汪中康就充分认识到学习法律的重要性,也深知提高自身法治素养的重要性,他先后认真学习了《宪法》《土地法》《劳动法》《婚姻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在处理问题时,他自觉依法办事,始终能够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逐渐成为同事认可、村民信服的“法律能手”。有一次,县公安局刑警队查到一名偷电动车的罪犯将偷来的电动车卖到建设村农户家中。得知这一消息,他会同其他村干部连夜摸清名单,第二天就起早上门,挨家挨户做工作,宣传法律政策,耐心劝导他们上交脏物。他们的付出的到了村民的理解,第二天下午三点,涉案电动车全部退到村部。公安局没上一次门,只开了一辆大货车就把赃物全部拉回公安局。

生活中的王中康更是遵纪守法的模范。他主动给老人家解释生活中的常见法律概念,让他们知道一些基础的法律知识。他以身作则,依法办事,教育子女遵纪守法,争当守法小公民。一家人在汪中康的影响下养成了良好的学法习惯。

作为村里的普法宣传员,汪中康还将遵法守法的想法传递给周边群众。他们一家人积极配合普法志愿者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为村民提供法律建议,把法律放在第一位。由于宣传到位,教育到位,周边群众基本养成了了学法、用法、懂法、守法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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