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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展播——宁国市河沥街道嵩合社区朱道清 家庭事迹材料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12 16:27    浏览次数:


朱道清,男,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年53岁,现任嵩合社区支部书记,该同志分管司法行政工作已有二十余年,调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100余件,忠于职守,在群众中威望较高;同时不仅加强自身法律政策知识学习,擅长在调解中使用用法律,通过法律工具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还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尤其是“七五普法”工作中,更是积极组织,在辖区掀起了浓厚了普法、学法高潮。

一、依法调解人民纠纷。对于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朱道清总是第一时间参与化解,在了解具体情况后,深入群众内部,通过“说道理、讲法律、重亲情”的思路,结合当事人自身诉求,因势利导,妥善化解,调处成功率达98.5%,受到群众一致好评。该同志在调解中公道正派,不牟取不当利益,不感情用事,遵纪守法。解决了一些“公安难断、法院难判的真实案例”,例如在今年调解董家店组两户纠纷时,均因征迁工作而引发的邻里间地界及经济纠纷。朱道清同志得知后,不厌其烦,先后多次深入两家,说明事件症结所在,同时讲到可能引发事故的危险性,法律的严肃性,再通过亲情式沟通与调解,最终一方汪某主动让步,自行拿出诚意愿让一步,而另一方尹某也表示尊重当年汪某个人出资购地购房事实,本着尊重事实的态度,按照征迁有关标准及价格进行了赔偿。

二、主动贯彻上级法律法规,营造普法氛围和良好局面。对于上级安排的工作,朱道清兢兢业业,按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责任制,在涉及上级(如法院、派出所、综治办)交办或协办的具体纠纷案件时,态度积极,主动参与配合,几年来,调解过程中无调解不当而引起的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例如在辖区内两起易肇事者及有精神病趋向人员案件协办上就表现出极认真负责态度。如,37岁的余某因与女友分手后刺激,在报考驾照后在驾校与教练发生冲突并出言恐吓人身安全,后不见踪迹,经派出所核实后发现其有精神病可能,遂找到朱道清同志,要求配合了解情况及做进一步处理,后朱道清同志通过细致走访,在某乡镇其亲戚家将其找到,通过耐心说服及与其母亲、妹妹说明事态发展严重性,最终当事人表示愿意放弃考驾照同时不再找教练纠纷,之后在反复做当事人工作后,余某配合赴芜湖四院治疗,从而安全隐患得以处理到位。

三、组织各居民小组学法、普法,组织党员及村民代表宣传法律,化解乡邻间日常小纠纷。对于各村民小组信息员汇报的情况,朱道清知晓后,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村民小组及网格员反映上来的具体问题,在详细分析出原因后制定计划,有步骤有方法的开展下步调处工作。除了自身学习外,不忘记带动各小组信息员整体学习,包括年初、年中学习培训会,另外朱道清同志通过周例会制度的形式,及时通报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结合辖区最新问题举例培训,剖析问题原因,找出其中规律,规避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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